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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张新柱参加所在支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时09分36秒 责任编辑:马建军 审核:田卫蒙

本网讯 12月11日上午,党委副书记张新柱参加人文社科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会,与支部成员一同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心得体会。

张新柱指出,《条例》体现出了四个特点:一是“新”,《条例》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党支部工作的新规范、新做法、新要求,需要我们每一个党员认真去学习。二是“严”,《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支部建设的条例,对党员从严,对党组织从严,对支部建设从严,是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三是“实”,《条例》不是空泛地要求,而是针对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实事求是的要求,高校党支部工作的重点就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四是“全”,《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方方面面,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才能将支部工作做好。  

张新柱强调,《条例》给我们未来的支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要让支部工作“硬起来”,要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突出党支部的政治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其次是要让支部工作“强起来”,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党支部不仅要认真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还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再次是要让支部工作“活起来”,支部要结合高校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形式,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丰富支部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最后是要让支部工作“好起来”,支部工作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不断加强支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支部建设质量,把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会上,支部成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充分交流了自己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供稿:人文社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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