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沈海亮)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号)以及《关于公布2025-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陕财办税〔2025〕10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批2025-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2025-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此次获批相应资格标志着基金会在规范运营、公益公信力建设上获得高度认可,也为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搭建了更为完善的政策桥梁。特别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批,为基金会汇聚更多社会资源,形成“公益助学+税收优惠”的双赢格局。
【温馨提示】捐赠后可向基金会索取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凭票据依法办理税前扣除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请详见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0LLJ-Nh5h8GxCb13pf1Ww
(供稿: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