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我校首批申请科研项目临时用房教师在国资处办理了相关手续,并顺利领到了科研用房钥匙。
为进一步落实《西安邮电大学公用房定额配置与超额缴费试行办法》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要求,我校科研项目临时用房由相关教师自愿填写科研项目临时用房申请表,国资处、科技处、财务处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教师签订《西安邮电大学科研项目临时用房协议书》,国资处发放科研项目临时用房钥匙。截止目前,我校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相关教师申请办理了科研项目临时用房手续,成为首批领到科研用房钥匙的教师。
据介绍,该《试行办法》的实施目的在于规范科研项目临时用房管理,支持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良好的科研场所,进一步改善我校教师科研环境,提高学校房产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取得更好地成绩。
(供稿:国资处)